为进一步优化县应急管理局干部队伍结构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01选调计划及名额计划选调行政人员5名。(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)
02选调对象和条件(一)选调对象
面向全县在编在岗行政人员。
(二)选调条件
1、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(1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廉洁奉公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;
(2)具有乡镇5年以上、县直单位2年以上行政岗位工作经历(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);
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;
(3)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(试用期考核除外);
(4)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、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年4月及以后出生)。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,年龄可放宽2年;
(5)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(6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7)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(8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(1)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;
(2)参加公开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;
(3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4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(5)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,未满影响期限的;
(6)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;
(7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03选调程序和方法(一)报名与资格初审
1、公开报名。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,采用网上报名、后台审查的方式进行,由考生向县委组织部提交《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,《报名登记表》需考生本人如实填写,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党委(党组)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(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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