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人事代理人员40名,现就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招聘岗位和人数
1.专业技术岗位(14名)
2.辅导员岗位(26名)
基本条件
(一)专业技术岗位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;作风正派,品学兼优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。
2.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,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。
3.身心健康,仪表端正,口齿清晰。
4.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,有相应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5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;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放宽到45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。
5.学习成绩优异,最后学历学位应在年8月31日之前取得。
6.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。
(二)辅导员岗位
1.辅导员(A)
①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。
②身心健康,热爱学生工作,有高度的责任心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③具有研究生学历、硕士以上学位(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,应届生需在年8月31日前毕业),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。
④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,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,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放宽到45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。
⑤学习成绩优良,大学或研究生期间须有学生干部经历或从事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。
2.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(B)
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学工部(处)辅导员岗位(A)招聘条件的第②、④款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。
②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,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、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,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③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(硕士研究生期间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,应届毕业生需在年8月31日前毕业),所有学业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为心理学相关学科,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;本科(学士)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历。
④通过资格复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数超过15人,则本次不再招聘本科(学士)人员。
3.国际学生辅导员(C)
①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。
②身心健康,热爱国际学生工作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有志于长期从事国际学生工作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③具有研究生学历、硕士以上学位(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,应届生需在年8月31日前毕业),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。
④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,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(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)。
⑤学习成绩优良,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过学生干部经历或从事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。
⑥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,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较为流利的口语交流能力。
报名
1.报名流程
通过网络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,每人限报1个岗位。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(以"所报岗位+姓名"命名)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:snutrsc
vip..